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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依安縣加強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依政辦規〔2022〕3號
依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依安縣加強殯葬領域專項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依安縣加強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業經縣政府十八屆七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依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18日
依安縣加強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全面整治我縣散埋亂葬現象,恢復占用土地和生態環境,全面推進生態縣建設,依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黑龍江省殯葬管理規定》《齊齊哈爾市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調整市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及職責任務的通知》精神,根據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為工作目標,通過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整治違規土葬、散埋亂葬行為,堅決打擊殯葬市場亂象,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殯葬方式,推進移風易俗,加快推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整治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享受少數民族政策人員除外)違規行為。確保實現全縣轄區內的死亡人員(享受少數民族政策人員除外)全部實行火化,火化率達到100%。
(二)全面整治所有安葬在經營性公墓、村級公益性墓地以外的散葬墳墓,以及歷史形成的農村傳統安葬點(老墳地)。耕地、林地、草原內的墳墓,以及轄區公路、鐵路沿線兩側,江河堤防管理范圍,城鎮規劃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農田保護區等“三沿六區”內的散葬墳墓。
(三)強化殯葬市場監管整治,堅決打擊殯葬市場亂象。依法查處無證和經營許可范圍外經營殯葬用品行為,沒收銷毀封建迷信等“三無”殯葬用品,對未經批準擅自制造、銷售殯葬用品以及未經批準私自制造、加工、生產、銷售棺木石碑等“三無”土葬用品,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加強殯葬用品價格和質量監管,全面規范殯葬用品市場,確保群眾利益不受侵害。嚴厲打擊非法接運遺體車輛,對發現從事非法接運遺體的非特許車輛依法從嚴處罰。加強占道經營冥紙冥幣巡查力度。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殯葬領域治理管控機制。殯葬改革是利國利民、造福子孫后代的一項重要工作,整治違規土葬是殯葬改革的重要內容。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堅決打擊違規土葬行為。
1.建立逝者安葬網格管理機制。各鄉鎮、各村(社區)要建立逝者安葬跟蹤責任分級管理機制,落實網格化管理。對本村(社區)去世的村(居)民,村委員會(社區)、村小組、網格員要全程跟蹤,從源頭上抓好逝者火化、安葬(放)前后的各個環節,形成鏈條清晰的遺體安葬管理體系。(牽頭單位:各鄉鎮、各村(社區))
2.建立遺體轉運管理機制。衛健局要組織制定各醫療機構逝者遺體交接轉運相關規定,村(居)民在醫療機構或在家死亡后,由各醫療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給喪主發放殯葬政策告知書和死亡證明介紹信,并將喪主聯系方式告知殯儀館和逝者所在村(社區)負責人。殯儀館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安排遺體專用轉運車輛負責接運轉送。(牽頭單位:縣衛健局;配合單位:各鄉鎮、殯儀館)
3.建立逝后事物辦理查驗機制。逝者家屬辦理逝者社保、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戶口注銷、遺產分配等事項時,需要向辦理機構提供火化證明。對無法提供火化證明的,各辦理部門要及時將信息推送給逝者所在鄉鎮政府和民政局。鄉鎮政府要組織人員對未提供火化證明的人員跟蹤調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對鄉村兩級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理。(牽頭單位:各鄉鎮、縣民政局;配合單位:縣人社局、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法院、殯儀館)
4.建立有獎舉報機制??h財政設立有獎舉報基金,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局)設立有獎舉報電話(0452-7016283),各鄉鎮要組織各村(社區)進行廣泛宣傳,對發現縣域內村(居)民死亡后未火化私自土葬的同一墳墓,經核實后給予首位舉報人員1000元現金獎勵。對發現非法接運遺體的同一車輛,經核實后給予首位舉報人員500元現金獎勵。(牽頭單位:縣民政局;配合單位:各鄉鎮、縣財政局)
5.強化巡查監管。各村(社區)要加強對轄區居民死亡后遺體去向的監管。發現死者親屬有欲將遺體土葬苗頭的,由村(社區)干部及時對家屬進行勸導制止,做好遺體火化思想動員工作。各村(社區)發現違規土葬的,要及時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鄉鎮政府要組織自然資源、公安、林草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責令其退還非法占用土地,恢復土地原貌。對逃避、抵制甚至反抗火化的喪戶,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牽頭單位:各鄉鎮;鄉鎮所屬(轄)相關站所辦、村(社區))
6.引導居民自治。各鄉鎮要充分發揮村民議事小組作用,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制定完善《村規民約》,約束群眾土葬行為。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積極組建村級紅白理事會,制定《紅白理事會章程》,發揮紅白理事會的正能量,以群眾影響群眾,引導村民移風易俗。(牽頭單位:各鄉鎮、村(社區))
(二)堅決打擊殯葬市場亂象
1.依法查處在城區內違章占道的銷售殯葬用品行為和喪葬活動,在城鄉主要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燃放鞭炮、拋撒冥紙、焚燒冥幣、祭品等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牽頭單位:縣城管局;配合單位:縣民政局、縣公安局)
2.加強對殯葬用品市場管理、殯葬用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工作,尤其是要加大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和土葬用品(棺木)行為的力度;依據《黑龍江省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查處除指定的公墓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經營墓碑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工作,依法查處違法公墓廣告行為;加強對殯葬服務收費的日常監管工作,重點加大對公墓銷售自行定價和價格壟斷行為的監管力度,切實遏制亂收費行為。(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
3.加強對非正常死亡人員死亡證明出具的管理;對在喪事活動中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等行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查處喪事活動中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私自改裝車輛接運遺體行為;依法查處殯葬行業的涉黑涉惡案件。(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三)徹底根治散埋亂葬現象
1.排查摸底。各鄉鎮要在去年原有調查摸底的情況下,組織鄉村干部對屬地范圍內的墳墓進行再次全面摸底排查,查缺補漏并登記造冊,建立相關臺賬,從7月18日開始至7月31日集中開展排查摸底。對明確需要遷移的墳墓,向墓主或其親屬發放限期遷移通知書,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牽頭單位:各鄉鎮、村(社區))
2.分類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鄉鎮黨委政府對散埋亂葬整治工作負主體責任并具體組織實施。無主墳由當地鄉鎮、村(社區)負責遷出或深埋,不留墳頭和標記;有主墳整治由當地鄉鎮、村(社區)組織墳主選擇就地平墳(不留墳頭和標記)或遷移至所在地經營性公墓、村級公益性墓地及不涉及改造的老墳地或殯儀館、鄉鎮公益性骨灰堂寄存;對歷史形成的農村傳統安葬點(老墳地),占地面積較大并且地理位置合適的,由鄉鎮政府負責升級改造成公益性公墓。對于不適宜改造且安葬量較大的,采取物理遮擋或綠化、美化措施,使其不直接暴露在公眾視線內。對于不適宜改造且安葬量較少的,按照散埋亂葬統一平遷。散葬墳墓整治工作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從整治行動開展之日起,一律不準再出現散埋亂葬新墳頭。(牽頭單位:各鄉鎮;配合單位: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
3.嚴格執法。各鄉鎮政府,民政辦、公安派出所、國土所、林業站等相關部門為執法主體,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散埋亂葬行為,確保存量清零。對違規遺體土葬和墓穴占地面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對非法買賣和占用土地建墳或者非法批準占用土地建墳的,由自然資源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毀壞森林、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建墳的,由林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置;對未經批準擅自興建墓地以及私自買賣或變相買賣土地建造墳墓及銷售的,由所在鄉鎮組織自然資源、民政、林草、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置。對整治工作過程中發生阻礙殯葬執法、尋釁滋事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查處。(牽頭單位:各鄉鎮;鄉鎮所屬(轄)相關站、所、辦)
4.標本兼治。各鄉鎮要把農村公益性公墓規劃建設與散埋亂葬整治工作相結合,要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分類實施,同步推進,為消除散埋亂葬創造條件,切實解決“葬有去處”問題。(牽頭單位:各鄉鎮;配合單位: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生態環境局)
5.常態管理。各鄉鎮要將散埋亂葬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管理,明確責任,落實到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對出現的違建墳墓要及時制止,嚴厲打擊,防止反彈。(牽頭單位:各鄉鎮)
四、保障機制
(一)強化領導組織。為了更好的開展殯葬領域專項治理工作,縣政府決定成立由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組長,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縣自然資源局、衛健局、財政局、市場監督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林草局、城管局等單位主管領導和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的殯葬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民政局局長兼任。各成員單位要確立一名分管領導和一名具體工作人員,負責整治工作。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殯葬領域專項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和包村(社區)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村(社區)也要成立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為具體責任人。要設立村(社區)殯葬信息員,負責轄區內殯葬信息收集和上門勸導,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同時,各鄉鎮要組建以民政、自然資源、林草、公安為主的殯葬聯合執法隊伍,切實履行好職責,強力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治理工作,確保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二)統籌推進落實。各鄉鎮是本區域殯葬領域專項整治的行政主體,要站在全縣高質量發展的高度,把治理工作同鄉村振興戰略緊密結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土地規模經營等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進。要將殯葬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逐級建立任務明確、職責明晰的考核監督體系,層層簽訂責任書,細化工作措施,推動殯葬改革工作積極有序開展。
(三)加強協作聯動。殯葬領域專項整治是深化殯葬改革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我縣打造生態縣建設重要舉措。殯葬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各組成部門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法治保障”的總體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治工作。
(四)發揮帶頭作用。全縣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及村(社區)兩委成員要做殯葬領域專項整治的實踐者、組織者和推動者,加強對親屬和本單位工作人員喪事活動的約束,帶頭推行生態安葬,帶頭實行節儉治喪,帶頭治理散埋亂葬,帶頭倡導殯葬改革,保護綠水青山,弘揚新風正氣。
(五)強化督查檢查。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部門對殯葬改革工作進行專項督促檢查和執法檢查,對年度殯葬改革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督促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推動殯葬革工作落實到位。
五、懲戒措施
各鄉鎮及有關單位要按照整治行動要求,加大屬地和職責范圍內整治和處罰力度??h委、縣政府成立督查組,從9月1日開始至12月31日,開展為期四個月的集中監督檢查,及時通報整改情況。2023年1月將對全縣整治情況組織驗收,依據成效嚴明獎懲。
(一)獎勵措施。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散埋亂葬治理任務,治理結束后,且在本年度無再次發生違規土葬行為發生的鄉鎮,縣財政獎勵鄉鎮經費10萬元。
(二)懲罰措施。從2022年8月31日起,再發現新增違規土葬和新增散埋亂葬的,縣財政將在轉移支付和鄉財政補貼經費上扣減,每發現新增一例扣減10000元。對發現新增一例違規土葬或散埋亂葬新建墳墓的,屯長(小組長)免職;鄉鎮政府在核算村委會成員工資和獎金時,對該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各扣減2000元,村委會負責對違規土葬的遺體進行火化;本年度發生三例及以上違規土葬的,視情節程度對負責此項工作的村屯干部及鄉鎮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村黨支部書記因在散埋亂葬治理工作中不作為而被紀檢部門問責的,不能納入事業編制和公職化管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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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讀地址:/yian/c101438/202210/cf4a10eb30374ffa82bed62635de1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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